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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责任倒查”从严抓作风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因信访处置、“三公”消费、森林防火等方面存在工作不实、为官不为现象,桂阳县有三个乡镇、机关单位在2015年第一季度作风建设考核量化中排在后三名,依规实行“末位通报“和“责任倒查”。

    据悉,桂阳县为实现干部作风数字化管理,以“作风大提质“活动为契机,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原则,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逐步建立完善作风建设“末位通报、责任倒查、作风监测”三项制度,有效推动全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建立“末位通报”制度。突出“一月一主题,一季一通报”,全年两次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将予以问责。

    建立责任倒查(问责上追)制度。不但要追究违纪者本人的直接责任,还要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目前,问责干部11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

    建立作风监测制度。建立以干部“作风指标”动态评估为主的“桂阳县干部作风监测系统”,打造作风建设的“问诊台”;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审批执法单位重点股室、站所负责人两大类评价监测对象,从三个方面分设20个和9个子项指标,明确作风建设的“监控群”,开好作风建设“对症药”,构建作风建设“信息库”,从而建立起一个长期化、动态化、数字化的作风指数评价平台,及时了解掌握每个干部的作风动态和违规动向。根据从作风监测点、明察暗访等多渠道收集到的干部作风问题,在系统亮黄灯,限时办结、限时整改;对超时没有办结、整改不到位的亮红灯。亮红灯1次问责1次,一年内亮3次红灯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桂阳县纪委 郑欣荣 杨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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