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强化三项举措,落实“两个责任”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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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涟源市以回归主业,实现“三转”为突破口,着力强化三项举措,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定担当,强化责任意识。协助市委,在娄底率先制定出台了《涟源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规定了党委的10项主体责任和纪委的8项监督责任。建立了履责报告、廉政约谈、述责述廉、专项检查等5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委、纪委各负其责,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网络。
督促推动,强化责任追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了市委绩效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开展督导检查,约谈单位“一把手”20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9个单位进行了责任追究,问责处理31人。通过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在全市营造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氛围。
深化“三转”,强化履责保障。主动清理退出参与的市级协调议事机构103个,保留6个,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管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的工作理念,集中精力办案,集中精力检查,集中精力问责。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作风问责564人次,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17件,立案数是前年的3.5倍,创市纪委、市监察局成立以来的最好成绩。(涟源市纪委 龙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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