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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构建“三位一体”体系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珠晖在着力构建明责、督责、追责“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上下功夫,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以明责促有责,使之“不愿腐”。组织全区干部及时学习贯彻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增强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使命感和自觉性。坚决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把主体责任5个方面的内容和监督责任进一步细化。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区委旗帜鲜明、坚强有力地支持纪委工作,保障了纪委监督地位的权威性和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全区各级纪委(纪检组)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执纪监督主责,从根源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照责任清单,将“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与全区党风廉政责任分工相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以督责促负责,使之“不敢腐”。强化保障措施,着力构建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制度链条,督促责任落实。完善廉政谈话制度。认真开展任职廉政教育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交心谈心,把党风廉政作为重点内容,约谈了区委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成员与区直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开展定期、不定期谈话。

    以追责促尽责,使之“不能腐”。明确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情形和监督责任不落实的情形,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进行严肃责任追究。明确“两个责任”不落实的,实行“一案双查”, 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今年以来,珠晖区查处“两个责任”不落实问题3个,问责领导干部4人,诫勉谈话3人,责令书面检讨4人。(珠晖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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