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三个坚决”狠抓“为官不为”

为解决“在岗不在状态,在位不在谋事”等突出作风问题,珠晖区纪委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以“三个坚决”狠抓“为官不为”。
坚决完善制度。2014年以来,为加强改进对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部署执行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监督方式方法,印发了《重大事项监督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加强作风建设,减少“慢作为”,出台了《行政执法效能制度》、《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10余个。为严惩因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群众观念淡漠等“为官不为”行为,下发《珠晖区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明确了10余种应当问责的“为官不为”行为。
坚决开展整治。认真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整治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共查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慵懒散拖问题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整治群众办事难,转化办事作风。通过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落实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查处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例3个,查处3人。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公布收费目录和标准。
坚决从严追责。以从严追责向“为官不为”者“亮剑”。 2014年,共开展专题监督10次,明察暗访16次,累计检查区直单位400余个(次),对区内宾馆、酒楼、茶楼、牌馆进行明查暗访10余次,信访核查30余次,发现干部作风问题17起,下发通报10起,督办函26份,问责处理17人,约谈单位党政一把手10人次。今年以来,在元旦、春节、清明节期间发现干部作风违纪事件15起,处分16人,约谈单位党政一把手3人,立案查处因工作失职,监控不力 “为官不为” 的案件3起。(珠晖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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