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北湖区:突出五抓 促“两个责任”落实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北湖区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抓全员宣讲促“两个责任”落实。北湖区纪委组成8个宣讲小组,由区纪委领导带队深入全区16个乡镇街道和74个区直部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大宣讲活动,通过层层传达工作要求,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主体、主责、主动意识,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截止目前,该区已开展集中宣讲90场次,1200多名基层单位班子成员及其二级机构负责人接受责任制落实“再教育”。并通过签订“两个责任”承诺书、“约谈”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领导、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抓廉政约谈促主体责任落实。4月10日,郴州市北湖区委书记欧阳建华以面对面的方式,对2014年度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乡镇(街道)和5个区直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通过约谈这种方式,传导压力和责任,指导和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下一步,该区还将就监督责任的落实约谈部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自去年以来,北湖区委抓住落实主体责任“总开关”,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 人,11起典型案例被公开通报;农村信访量逐年下降,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 54件; 130名干部职工受到作风问责;对3名乡科级党政正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评议。

    抓制度保障“两个责任”的落实。围绕权力科学配置、运行监督、防范利益冲突风险等方面扎紧制度篱笆。出台了《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的实施意见》,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不得主管、分管或联系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与主责主业无关或影响履行监督职责的其他工作,有效保障纪检干部回归本位,聚焦主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北湖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评价十条规定》,从制度上保障“两个责任”的落实。

    抓专项督查倒逼责任落实。实行“把关式”、“汇报式”、“检查式”监督,促进监督责任落实。在“把关式”监督方面,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作风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评优和定等定级时严格把关,维护党纪条规的严肃性;在“汇报式”监督方面,采取请上来汇报和走下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基层党委履职情况;在“检查式”监督方面,3月下旬,区纪委结合贯彻落实区纪委全会精神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由委局领导带队深入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4月中旬,区纪委组织力量对2014年度党纪政纪处分和作风问责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收到了较好效果。围绕重要时段、重要工作加强监督。在元旦、春节、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以公款送节礼、公车管理、公款大吃大喝等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今年来,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3次,印发了督查情况通报。强化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上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下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加强了对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遵守《廉政准则》、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红包礼金情况进行清理登记,截至目前,共有3名处级干部上交红包礼金2.76万元,购物卡面值0.6万元,1名科级干部上交红包礼金1000元。

    抓案件查办促“两个责任”落实。建立办案工作“321”机制,增强了办案实效。“3”即三个倾斜,实行领导精力向办案工作倾斜、办案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后勤保障向办案需求倾斜。2015年1-4月,共收集案件线索28件,其中初核后转立案6件。目前正在初核的17件。共完成立案数17起(其中1月份协助市纪委查办市人社局等案件11起)。共处分8人次(双重处分1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人,给予政纪处分3人。并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解除行政处分7人。“2”即两个重点,以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管理为重点。实行安全文明办案,加强经常性的教育、提醒、警示,坚决守住不发生严重办案安全事故的底线。切实加强办案阵地建设,投入12万元建立了专门的谈话室,确保了办案安全。“1”即一个整合。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龙头”和“拳头”作用,整合办案力量,查大案、办难案。 (北湖区纪委  陈铭懿 李雅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