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三措并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今年来,茶陵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研究部署。县委认真组织学习传达《中共株洲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精神,结合茶陵实际研究制定了《茶陵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中共茶陵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将全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5大类16项具体任务。在县纪委全会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各单位制定《实施细则》,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会上全县120多个单位“一把手”当场向县委书记递交了《茶陵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紧抓主体责任。县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揪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放手,明确了在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等八方面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廉政建设。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切实做到“六个一”。即年初就谋划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年内牵头抓实一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年中组织开展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门督查;年底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年终带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将全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
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岗双责”,对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格执纪问责,今年来,实施责任追究9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作为评价班子和考核干部的依据,并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者,实行责任倒查、“一案三查”制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茶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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