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念好信访案件督办工作“四字诀”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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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衡南县纪委把加强信访案件督办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通过念好“四字诀”狠抓纪检信访案件督办工作。
“建”,建好台账。信访室将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直机关建立信访电子台账,在此基础上把各渠道收集到的信息和案件线索进行登记分类管理、筛选分析后统一纳入信访受理台账,逐项建立信访交办件台账。
“创”,创新机制。一是办事公开制度。把信访举报受理范围、规章制度、工作程序、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二是限时办结制度。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简单案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案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2个月内办结。三是双向承诺制度。对业务范围内的实名举报人,根据具体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实行双向承诺制,即纪委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地查处违纪案件,实名举报人承诺在案件查办期间不越级访和重复访。
“保”,保证质量。采用“三室会审”方式从严把关。对上级纪委交办件、反映副科实级以上干部信访案件、给当事人以纪律处分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由各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按照规定程序实施联合审定,严把办件质量关。
“发”,发好通报。计入台账管理的信访交办件,各承办单位每办结一起,要告知信访室办理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信访室每季度根据各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对各单位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依据。(衡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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