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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干部安全、发展安全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5月19日至26日,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超一行先后到永兴、安仁、桂阳、临武、嘉禾、资兴、北湖、苏仙等8个县市区调研指导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

    每到一地,李超分别深入当地园区、企业、农村、廉政教育基地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李超在调研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举措,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各地各部门要认清新形势、把握新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干部安全、发展安全。李超强调,要抓好学习教育,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好《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增强讲政治、守规矩、抓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抓好贯彻执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弄清楚什么是主体责任、什么是监督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责任,把“两个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能搞空对空;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责。要抓好纪律监督,更加突出主责主业。重点围绕主责主业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围绕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执纪问责,推进作风提质,确保政令畅通。要抓好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以县市区机构改革和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问题发生。(郴州市纪委调研法规室  黄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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