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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为公务接待套上“紧箍咒”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常宁市纪委下发《关于重申公务接待相关纪律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制度着手,实行“三严禁一严控”,为公务接待划清了底线,设置了高压线,给公务接待再次套上“紧箍咒”。

    该通知明确指出:一是严禁违规接待。全市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一律不准发香烟,不准上高档酒,不准送礼金、礼品。二是严禁超标接待。乡镇(办事处)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食堂就餐,使用本土酒水。市直单位公务接待,以地方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严格控制接待用酒标准。三是严禁相互吃请。实行同城(常宁城区)“零”接待,严禁同城(常宁城区)单位之间安排公务用餐,严禁接受基层单位、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四是严控接待费用。要求各单位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用须在上年度基础下降10%。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公示制度。接待费资金支付须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具备条件的单位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准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接待费报销凭证必须包括发票原件、派出单位公函或领导签批的《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等。

    据了解,常宁市纪委、监察局为切实规范公务接待,坚决惩治“餐桌上的腐败”,遏制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和违规使用烟酒等不正之风,在出台相关文件的同时,还将进一步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公务接待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违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常宁市纪委 刘笑天 廖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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