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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力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党委主要负责人如何履行主体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有哪些?……”6月11日,株洲市各县市区、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都收到这样的短信,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宣传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这次短信宣传将持续一个月时间,预计发送短信6万余条。

    今年以来,该市认真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宣传工作,强化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履行“两个责任”的意识,增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主动性,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将“两个责任”宣传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2月4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确定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必须落实“五个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健全并执行“十项制度”,同时对宣传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要求。

    3月初,市委书记贺安杰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上以“守纪律 讲规矩”为题,对学习和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作了专题辅导。

    3月中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跃在市纪委常委会上明确要求,“要切实加大落实‘两个责任’的宣传力度,让全市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熟知‘两个责任’,自觉落实‘两个责任’。”市纪委制定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重点、工作措施和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也根据要求将落实“两个责任”宣传工作列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

    让每个领导干部熟知“两个责任”

    在全市组织开展“两个责任”专题巡讲,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班子成员、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县市区直单位、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向主要领导请假。部分县市区还以县市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组织。

    编印宣传手册。宣传手册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株洲市委书记贺安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光跃对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株洲市落实“两个责任”图解、落实“两个责任”60问、中央纪委通报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意义、内容、主要措施、工作重点、责任追究等作了详细介绍。目前,6000本宣传手册已全部发放给党员领导干部。

    及时宣传报道。及时采写该市落实“两个责任”的举措和成效,陆续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报道20余篇,《株洲日报》等市级媒体刊发落实“两个责任”稿件43篇。4月份开始,在株洲廉政网等媒体开设落实“两个责任”专栏,组织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谈如何落实“两个责任”。 《株洲党风廉政建设》、《株洲纪检监察动态》编发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动态7期,交流各单位的举措和成效,通报典型案例。

    列入党校教学。4月份开始,市、县两级党校把落实“两个责任”精神列入各类主体班、培训班的教学内容。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组织课题组备课,由刘玉盐副教授主讲,对中青班、科干班等5个主体班37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

    发送廉政短信。6月1日开始,将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精神用短信形式发送到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目前已发送5000余条。

    落实“两个责任”宣传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落实“两个责任”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对“两个责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心中有了“明白账”。通过密集的宣传,省委的《实施意见》、市委的《实施办法》,“五个一”等深入人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都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也是“责任田”,必须认真落实,荒废不得。5月初,市纪委督查表明,10个县市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五个一”全部都按照规定进度完成了相关工作。

    纪委(纪检组)开展工作有了“路线图”。醴陵市纪委常委周述尧表示,落实“两个责任”宣传活动,对县市区纪委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两个责任》宣传手册中“落实‘两个责任’60问”更是受到纪检监察干部欢迎,纷纷将其摆上案头,随时翻阅。

    各级各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积极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查获“四风”方面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共计230件。1-5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16件,新立案209件,同比增长45.14%,结案16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株洲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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