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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棘手”成“顺手” “信访”变“信赖”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宁乡县纪委“1+2”阳光信访体系化解信访难题

    “今年以来县纪委给我们的村级财务审计任务明显减少,我们的工作轻松了不少!”宁乡县经管局局长周兵山在日前召开的该县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上发表感叹。

   今年以来,宁乡县纪委创新推出“1+2”阳光信访体系,建立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创新分级初访承诺、阳光处访机制,切实促进信访问题在基层的有效化解。这项举措使“棘手”的信访问题变成得心“顺手”,信访人的质疑或不信任,变成了群众对干部的点赞和信赖。

    管理办法:责任扛上肩

   6月15日,笔者来到宁乡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黎爱莲的办公室,正好遇见他在签署信访举报结案呈报表,只见他逐项仔细查看了案件摘要、处理情况、拟办意见、分管领导批示等等,最后才郑重其事地在主要领导批示上签署“同意结案”意见,同时签上自己的名字。

   对此,他解释道:“我这一笔签下去,可是要负责的啊。不谨慎点怎么行。”据悉,《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严格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痕迹化管理。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信访举报工作负总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负主要责任,班子成员要安排专门时间接待群众、亲自阅批重要来信、亲自包案处理疑难信访案件,及时、就地、妥善解决好群众的信访问题。

    “而且,对于已经了结的交办信访件,我们会进行抽查核实,一旦发现调查结论与事实不符,或者处理方式明显不当的,我们将追究调查承办人及审核把关领导的责任,并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宁乡县纪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说。

     初访承诺:吃上“定心丸”

    “没想到不到一个月问题就解决啦!”2015年5月26日,家住宁乡县花明楼镇芙蓉寨村的华某心情有些激动。这天上午,花明楼镇纪委副书记冯炳军来到该村,将一封信访答复函送到了华某手中。

    今年5月3日,华某到花明楼镇纪委反映村干部违纪问题,镇纪委副书记冯炳军热情接待了华某,还跟他签订了承诺书,承诺60天内给予答复。

    “干部给老百姓签信访承诺书,我长到几十岁还是头一回看到!原本都做好了到县里,甚至是市里上访的准备呢!”华某对笔者如实讲道:“镇纪委立了‘军令状’,我就安心在家等答复呗。”

    宁乡县纪委主管信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表示,基层纪委在接受实名信访人初次举报时,与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约定处理时限、处理方式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当前少数群众越级上访、多头上访情况有很好的作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双向承诺、限期办结’,让信访群众吃了一粒‘定心丸’,也让镇纪委感受到了压力与动力同在”。该负责人表示。

     阳光处访:重访不再来

    “是2000块钱,赔偿良田资金800块,其他1200块是人员工资,都到了位。”

    “当事人笔录表明,没有送任何钱物。”

     ……

    在“阳光处访”办法的首个答复会现场,宁乡县老粮仓镇纪委工作人员正在对村民反映的村干部违纪问题进行回答。

    此前,该镇石清村村民戴某等三人多次上访,称该村党总支书记有不为民办实事、贪污受贿、不讲民主等方面的问题。镇纪委多次进行全面调查、详细公示。然而,戴某等人对每一次调查结果、公示都不予理睬,以各种理由和说法到市县上访,同时还四处游说煽动群众签名、在网上散布谣言,村里干群关系十分紧张,工作难以开展。

    为以正视听,终结这起重复上访案件,老粮仓镇经过再次详细调查后,决定采取“阳光处访”办法,召开公开答复会处理问题。答复会由信访人、被信访人、公众评判人员组成。针对信访人提出的5个方面的18个具体问题,经过被信访人进行答复、相关人员说明、出示相关证据、信访人代表发表意见等环节后,与会代表对信访回复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近80%。

    该村五组的村民听证代表罗继环告诉笔者,这样的答复会,是第一次参加。“一直因为这个问题,群众议论纷纷,石清村变成了‘不清村’。”罗继环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有什么问题、看法和证据都摆在大家面前,清清楚楚的,会后大家思想上都有变化,今后不会再捕风捉影、说三道四了。

    “‘阳光信访’,顾名思义,就是让信访事项的解决过程和结果,都依照规范的程序,无论事前、事中还是事后都保持阳光公开,让群众心里清楚明白,这样才能更好地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张武表示,“事实上,推行‘阳光信访体系’,除了提升了群众对纪委的信任度之外,也有效促进了群众诉求的合理化和办事的公开透明化。”(宁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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