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出台办法严督“两个责任”落实

“‘两个责任’既是刚性的要求,更是严肃的纪律。作为一把手,更要严守责任担当,丝毫大意马虎不得!”这是近日资阳区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后,该区住建局局长曹东阳感受很深刻。
“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战略思考和科学把握,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今年6月12日,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益阳市资阳区在全市率先以区委文件的形式下发了《资阳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文件框架为五个部分,依次为总则(目的及总体要求)、党委主任责任内容、纪委监督责任内容、保障措施及责任追究程序、情形与影响。明确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时,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采取层层“签字背书”、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开展述责述廉、进行廉政谈话(约谈)、组织检查考核等保障措施。
针对以下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的九种情形启动责任追究: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在辖区或者职责范围内出现政令不畅的;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顶风违反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规定,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
资阳区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宣传,做到深学深悟、以行促知、以知促行。区纪委也将加强调研与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办法》的出台,将推进资阳区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形成“高气压”、“强气场”。(资阳区纪委 蔡晓玲 任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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