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记分制”给干部作风套上“紧箍咒”

“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刘某在上班时间睡觉扣1分,文化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袁某在上班时间看电视连续剧扣1分、县委农村工作部工作人员张某在上班时间炒股扣1分……对以上违纪违规人员所在单位的一把手相应扣0.5分,并记入干部作风管理档案”。这是《株洲县干部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来的一次例行通报。
“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十二分制正让该县作风建设驶入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轨道,将“不可为”的刹车一踩到底。
该《办法》参照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八条禁令、九项规定等内容,按照情节的轻重和量化的原则,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记分周期,按1分、3分、6分、12分四个档次进行记分,对干部职工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核减相应分值,并运用到惩处办法上。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分的,扣除年度绩效考核奖金12%,每增加1分,绩效考核奖金加扣8%,扣完为止。单位一把手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到位的情形,一并扣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根据分值,县委将对其做出诫勉谈话直至免职处理。
《办法》不但与干部的“帽子”、“票子”、“面子”严格挂钩,还凸显了全员覆盖、考核量化、责任倒逼等特点。过去抓作风建设只针对机关干部,而“十二分制”将过去趴着车窗看热闹、“游离”于规章制度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甚至临聘人员全部“架上了车”;过去评价一个干部的作风是好是坏、是虚是实没有明显界定,缺乏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考量办法。而“十二分制“引入驾驶证的记分管理模式,对干部顶风违纪压纪律“黄线”、闯作风红灯”、乱规矩“占道”的行为逐次记分,以分值高低明确评估一个干部的作风优劣;过去单位干部职工有违规违纪行为,单位“一把手”总想当“老好人”,要么把“鞭子”递给纪委,要么还千方百计地“爱护保护”。十二分制明确规定了,干部职工因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被扣分,单位一把手也要被“连坐”、问责,直接把党委的责任推到了前台,把监督的触角伸到了一线,倒逼着“一把手”主抓直管、狠抓狠管,绝不敢做“瞎子”和“聋子”。
据株洲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干部作风实行“十二分制”管理被列入株洲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项目之一。接下来要做的工作,不但要将“不可为”的刹车踩到底,还要将干部职工作风表现的分数与评选星级公务员挂钩,发挥“十二分制”转变干部作风、激发干部激情的“引擎”作用。(株洲县纪委 刘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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