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两个责任”扛上肩 纪律规矩挺在前

今年以来,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紧紧围绕系统改革监管大局,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中,狠抓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进全省系统“两个责任”的全面有效落实。
厘清责任促落实
今年以来,驻局纪检组先后4次提请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系统和机关存在的政风、行风、作风问题,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6月中旬,驻局纪检组专门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监督责任”落实现场交流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全省系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厘清“两个责任”。
一是抓好“主体责任”督促落实。今年4月,驻局纪检组在主动交出与监督主业关联不大工作事项的同时,及时督促和协助局党组出台《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和细化了局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担负的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对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稽查执法、招标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全省系统执法办案“办、审、定”和行政审批“受理、检查、审评、审批”相分离等工作规范。通过合理分权,变一人负责为多人、多岗位和多部门交叉负责,实现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三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全省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3月份,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为提高善于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专门组织全省系统各市州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局直单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部分省局机关处室兼职纪检员共30余人参加了中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举办的“2015年纪检监察综合培训班”。同时,在省、市局机关积极开展了廉政文化示范创建活动,初步构建起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廉政文化模式。
严格监督抓整改
驻省局纪检组把近年来执法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上级交办的事项作为监督履职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规范认证行为。针对审评认证检查员(专家)食宿及检查评审费用标准等有关问题,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会同省局审评认证中心,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经省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决定,实行认证检查员与被认证检查单位经济利益上的“脱钩”,认证检查员的劳务费、食宿、交通等费用统一列入省局年度预算,不得接受任何管辖企业的利益输送,从机制上斩断了认证检查员在认证检查过程中与企业的不正当交往。
二是抓好督查落实。今年4月,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规划财务处、机关党委等部门参加,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局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门督查。重点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三公”经费等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一对一下达整改通知单的方式抓好督促整改。
三是严抓整改到位。驻局纪检组针对群众反映“少数干部为亲属从业提供便利”的现象,及时建议局党组对省局机关在药品行政审批岗位的6名处长、3名副处长进行了岗位调整,实行利益回避。针对有群众反映“向企业摊派”的问题,建议局党组取缔了原《湖南药品与餐饮安全》内部刊物,并明确系统内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要企业出资参加由省局主办的公益性科普宣传活动。
力挺纪律求实效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责必问,驻局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坚持对违反纪律规矩的问题一律坚决不放过。今年1月,驻局纪检组了解到局直属单位1名主要负责人在公务接待中存在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经核实后,立即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并予以诫勉谈话,在全局系统给予了通报批评。6月,省局直属单位一名部门负责人因弄虚作假获取专业技术职称问题被群众举报,驻局纪检组立即组织调查,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引起高度重视,要求严肃查处。经查实后,对当事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其高级职称聘任资格,追缴所获取的不正当待遇。对未能严格履行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今年,对株洲市局一名局领导在公务接待中违反相关规定被当地纪委严肃查处后,省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在全省系统内作出了严抓作风建设工作部署。湘西州局加强明察暗访,半年来已先后对13名干部职工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和问责处理,对1名严重违纪违规的职工予以辞退。(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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