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三力”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

今年来,沅陵县积极传导压力,精准发力,增添动力,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得到提升。
签字背书传导压力
“本人郑重承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决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具体做到……”近日,沅陵县每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及乡镇、县直单位党政正职在《沅陵县领导干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承诺书》上“签字背书”。
年初,沅陵县委下发了《中共沅陵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细则》,明确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保障措施和考核办法。4月1日,收看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后,沅陵县委要求全体县处级领导干部及乡镇、县直单位党政正职签下承诺书,认清责任内容,给责任主体带上了“紧箍咒”。
瞄准关键精准发力
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沅陵县委始终瞄准作风建设等五大关键点,精准发力。把好用人关,严格治理“三超两乱”和清查“吃空饷”人员,严格实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党风廉政“一票否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争当‘三为’干部”等主题活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狠刹歪风邪气。深化源头防腐,实行制度廉洁性评估,落实“1+7”惠农政策文件,继续建好农村信息传送和党务村务公开手机短信平台,打造“阳光村务”。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思践悟》、《高速公路上的腐败陷阱》等廉洁教育出版物。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先后召开两次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加强问责增添动力
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没有监督问责,责任就难以落实。4月8日,沅陵县纪委、县监察局约谈了在近期明察暗访中被查出有违反作风纪律问题的11个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乡镇党委“一把手”,对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另外,22名违反作风纪律当事人被全县通报批评,由所在党委(党组)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单位党委报县纪委备案备查。
“针对作风违纪问题,这样的处理方式和以往有所不同。”沅陵县纪委负责人向笔者介绍:“现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抓作风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事’。”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实,沅陵县规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将实行“一案三查”,不仅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理,还要追究党委的主要责任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同时,对轻微违规违纪当事人,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报县纪委备案备查。
明确了责任,揪住了关键点,坚决进行问责,沅陵县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得到提高。近期,沅陵各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召集自己分管联系单位、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面向本乡镇、本单位班子成员和股(室、站、所、办)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及时传达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沅陵县纪委 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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