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签字背书”将“两个责任”压紧压实

今年以来,醴陵市围绕诺责、明责、督责,抓好“签字背书”文章,全市上下绷紧一根弦、拧成一股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深化落实。
公开诺责,集体签下“承诺书”。在年初召开的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与市委集中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0余份,并作出坚决履行责任的公开承诺。责任书详细列明“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履责要求和问责措施,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对照警醒、狠抓落实。
细化明责,层层细列责任单。制定《醴陵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将党委主体责任分解为三大项、15个小项,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8个小项,并明确了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5项保障措施。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对照要求,切合自身实际,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按照量化标准和时限要求列清落实“两个责任”的项目清单,强化清单项目针对性、务实性,确保责任执行可操作、易监督。
严格督责,项目推进抓落实。建立起一套由纪委常委包片督导、定期述职评比、专题调研等制度组成的“两个责任”执行监督制度体系,抓好对责任清单中项目责任的督促落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等责任追究。对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或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的,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定性与定量、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醴陵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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