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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提升业务水平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可以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构成受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7月份以来,株洲市纪委的小罗等机关干部时常拿着一本《政策法规学习200题》在一起学习讨论。

    为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常态,创建学习型机关,株洲市纪委确定7月份为委局机关“政策法规学习月”,通过系统学习纪检监察相关政策法规,尤其是近年来新修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委局机关干部政策法规水平,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

    “政策法规学习月”为机关干部列出了10类学习内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等。

    为检验学习效果,株洲市纪委还将组织机关干部纪检监察业务考试,对机关干部学习掌握政策法规知识的情况进行检验,成绩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同时,对机关干部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进行评选活动,优秀文章将在株洲廉政网、《株洲纪检监察动态调研专刊》等载体上刊发,并向中央、省级刊物推荐。(株洲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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