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建立信访件“三向移送”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炎陵县纪委针对群众多头信访、重复信访等突出问题,建立信访件“三向移送”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注重协调配合,不断提升各类信访问题的办理速率和调处效率。
畅通信访件本级移送“出口”。县纪委建立信访件筛查工作制度,设立工作台账,及时对信访件进行登记归类,逐一甄别信访内容及主要诉求。对属于纪检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每周二移送至县信访局处理,并将未受理原因和移送根据第一时间向信访人说明。认真履行移送告知义务,电话联系或当面约谈信访人,将县信访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移送编号、受理部门、分管领导等基本信息逐项进行告知,方便群众随时掌握办理动态。
编织信访件横向接收“口袋”。县信访局明确一名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加强党纪条规和纪检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对归集的信访件进行鉴别分类。对属于纪检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按照“归口处理、集中移交”原则,统一由专人移送至县纪委信访室,填写《纪检监察信访件移送签名确认表》,再由县纪委按照信访举报处理程序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接收信访件后,县纪委主动联系信访人,将相关情况予以告知,并严格落实保密规定。
守住信访件纵向交办“关口”。对收到业务范围内、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宜由地方部门处理的信访件,县纪委定期移送至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织或垂管单位纪检机构处理。建立信访交办件限时办理机制,要求基层纪检机构明确责任分工,10-15天完成信访初核工作,形成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纪委。制订《纪检监察信访交办件办理流程》,规范交办、调查、回复各个环节,对落实交办信访件不力的基层纪检人员进行问责。(炎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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