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三项措施规范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近年来,桂阳县纪委落实“三转”要求,根据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加强了对乡镇纪委的监督管理,不断增强了乡镇纪委的执行力、战斗力。
健全组织网络,筑牢监督之基。全县26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纪检监察组织,配备了1名纪委书记,3-5名纪委委员和1名监察室主任,514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村级纪检员,形成了覆盖县、乡、村、组四位一体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配套完善办公设备,工作经费及办案补贴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
规范工作程序,破解监督难题。签订责任状,明确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并将其列入乡镇绩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凡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提拔重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建立区域合作制度,县纪委常委、室主任按区域联系基层纪委,听取重大事项报告,协调、帮助乡镇纪委解决矛盾和问题。同时,创建了乡镇纪检监察QQ群,以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学习、交流。建立协作区域办案制度,按照“就近联片、业务相近、优势互补”原则, 将全县26个乡镇(街道)划分为9个区域。每个区域都由一名纪委常委负责。片区内发案时,由县纪委监察局协调调度该区域的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集中力量参与办案,有效解决了基层办案力量不足、不敢监督同级的难题。2014年出现的村组集体财务信访问题突出的情况,在县纪委的调度下,从各乡镇抽调纪检人员成立了联合调查组,通过清理账务、财务审计、张榜公示、查办案件等方式,办结信访案件168件,凸显了联合办案的实力。
严格教育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建立了纪检干部培训长远规划,县纪委采取以会代训、跟班轮训、专门业务学习的方式对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今年已组织开展2期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关心爱护纪检干部,建立了县纪委主要负责人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关爱联系等制度。大胆使用工作成绩突出的纪检干部,今年乡镇科级领导干部调整变动时,3名纪委书记被提拔重用。同时,对基层纪检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绝不护短。如某乡镇纪委书记在县2015年第一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上打瞌睡,被给予了责令书面检查并全县通报批评的处理。(桂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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