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首次公开庭审行贿案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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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上午,湘潭县法院首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贿案。该县纪委邀请150余名企业负责人全程旁听,现场接受“零距离”的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庄重严肃。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某某、左某某在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0余万元。法庭上,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并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国家工作人员,以致身陷囹圄而悔恨不已。法庭对该案进行了当场宣判,两被告人以行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公诉机关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办案过程中,普遍存在受贿者受到严惩、行贿者却被“赦免”的现象。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对震慑主动行贿、遏制拉拢腐蚀干部现象具有重大意义,“要构建良好官商关系,慢慢形成对权力资源不敢买、也不敢卖的良好氛围”。
“看到知天命年纪的彭某某、左某某因行贿罪被判刑,真的很可惜;看到他们家属悲痛的神情,真的觉得做错了事,一切后悔都来不及。这种‘零距离’的警示教育,感觉非常震撼。”一位参与旁听的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些违法犯罪经历就在身边,要以其为反面教材,以案为鉴,勤恳踏实创业,按规矩办事。
湘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亚湘表示:“行贿受贿是一个硬币的正反面,宽容行贿是对贪腐行为的纵容。严惩‘围猎’干部的行贿犯罪行为,使企业主受到警示教育,这是我们打击权力‘买方’、预防腐败滋生很重要的一步。对于铲除腐败土壤,净化政治生态都有很积极的意义。”(曹辉 蒋睿 潘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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