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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对信访积案处理“三个不到位”不放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洞口县纪委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信访积案处理问题,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苏远刚在会上通报了自去年以来13件信访积案情况,紧接着宣布工作纪律,并签发了13件信访积案督办函。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9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在督办函送达证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并作出限时办结承诺。联系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委常委、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为了解决这13件群众信访积案,化解群众矛盾,该县纪委组织专门工作队伍,对13件信访积案分别进行调查了解,召开纪委常委会研究分细,解剖积案形成的原因,找准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对群众信访积案处理“三个不到位”不放手。即:对群众信访举报不引起高度重视的不放手。形成积案的有6起,对其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2个人,要负责对其事情写出深刻说明,根据问题轻重分别作出处理,并发出督办函;对群众信访处理不到位,形成积案的不放手。责成重新处理,经调查了解,共有3起积案处理不到位,县纪委发出督办函,限期处理;群众对反映问题处理结果不服气,形成积案不处理的不放手。指配专门人员做好安抚工作,教育、宣传法律和党纪条规,一直做通为止,才放手。(洞口县纪委 肖汉军 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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