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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实行“一案一通报”制度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衡阳县纪委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不仅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更注重综合利用案件资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且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实行“一案一通报”制度,点名道姓曝光相关的人和事,内容涉及案件查办、作风督查、公车督查等。

    “把一些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就是要让党员干部知道,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纯洁干部队伍的坚强决心。广大领导干部应当从案件当中汲取教训,时刻紧绷反腐倡廉这根弦,时刻警醒自己,什么该为,什么不该为。”在召开的县纪委全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苏龙这样表明县纪委查办案件的决心。

    2014年来,衡阳县纪委已发出通报12期,其中案件通报8期,作风督查通报2期,公车督查通报2期,并在《今日蒸阳》、县电视台全文刊发、播报,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衡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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