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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启动“五灯”模式严防“灯下黑”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花垣县纪委为打造一支强有力地纪检监察干部,夯实执纪监督问责根基,启动“五灯”模式,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

    注重学习教育,点亮“引路灯”。为了让干部在学习中补足“钙”,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花垣县纪委采取例会“常规学”、培训“专题学”、活动“系统学”、外出“交流学”、专家“辅导学”等方式,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理论知识、理想信念、党的历史、宗旨、任务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规模学习9次,受教育的纪检干部1600多人次。

    注重思想引领,开启“警示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县委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共产党员优秀影片、学习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争当党的好干部的征文比赛、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等活动,让干部在“学、思、践、悟”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

    注重制度建设,安装“指示灯”。立足“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认真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重点完善了纪委常委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工作纪律、首问首办、干部考核、公务接待等10余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最大限度的细化、量化制度。

    注重监督问责,畅通“信号灯”。在强化内部管理的基础上,积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开设了书记、局长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对来信、来电、来访举报纪检干部不当行为的,纪委书记亲自过问、挂帅核实。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公示等制度,利用网站、展板、墙体等对内部机构设置、工作流程、权力规范运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注重队伍建设,拉亮“报警灯”。1名乡镇纪委副书记因履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机关2名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公开点名批评处分。县纪委负责人表示,处理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例外、不设禁区,更不存在“内外之分”,而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遮掩、不护短、不包庇,严防“灯下黑”。(花垣县纪委 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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