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清单晒出来 责任立起来

今年1至7月,湘潭市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单位和6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这组数据是湘潭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湘潭市将“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将责任层层压实,打造明责、履责、述责、评责、追责的责任链条,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责任落细、落小,才能落实
“作为市委书记,我必须对同志们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负责,做到在思想上反复提醒,在行为上反复敲打,使大家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严格的自律。”8月11日下午,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三新对全体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县(市)区、经济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这是市委书记带头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
落实“两个责任”,党委、纪委该干什么?怎么做?
“有的对此还认识不清,甚至对什么是主体责任一问三不知。”湘潭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落实 “两个责任”任重而道远。
为此,去年9月,湘潭市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将“两个责任”层层分解细化。
今年7月,经市委常委会议审定,《湘潭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正式晒出来,即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清单进一步明确,市委常委会的主体责任包括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等8个方面25条。市委书记的主体责任为18条,市长的为17条,市委常委会成员既有共性清单,又根据自身分管工作,列出了个性责任清单。
具体化、条目化的清单制度,不仅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还有利于倒追单位党委和纪委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湘潭市纪委负责人介绍说: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敢担当。‘5+1’责任清单全面构建全市领导机关的责任清单体系,以求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凸显我市特色。”
根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也将参照出台各自的责任清单。
链条环环相扣,责任落实步步紧逼
责任清单,写在了纸上,挂在了墙上,但是,如果不记在心中,落在实际行动上,一切的努力全是枉然。
湘潭市实施的八项制度念起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紧箍咒“,签字背书、责任报告、述责述廉、约谈、联合监督、第三方评估、线索移送和检查考核制度,一环一环压实责任。
今年初,全市共有191家单位和750名党政领导干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了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均实行“签字背书”,作为以后追究责任的依据。
自2011年来,湘潭市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必须书面述责述廉,已有16名县处级党政正职分三批在纪委全会上公开进行了述廉述责,现场回答质询,并接受评议。
明责、履责、述责、评责、追责的责任链条,为两个责任的落地生根,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全市上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湘潭县明确全体县级领导到各自联系乡镇和分管的县直机关点对点进行“两个责任”的宣讲督导,对分管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将责任层层压实,向纵深推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全域覆盖。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湘潭县各乡镇纪委、县直机关纪检组自办案件9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370%,19个乡镇都有自办案件,改写了某些乡镇一两年“零办案”的历史。
牵不住“牛鼻子“,就得挨鞭子
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违规使用彩票发行费组织党员干部国内旅游、超标准列支接待费,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和纪委书记赵正云被诫勉谈话,分管副局长周海秋、市福彩中心主任侯蕊芳以及原局长王龙林被立案调查。市药监局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局长王平和纪委书记刘胜利分别被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湘潭县林业局党委委员、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郭宗金因工作人员违规饮酒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案被全省通报……
抓党风廉政建设,关键是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在这个环节上,谁出了问题,谁就要被追责、问责到底。
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了作风建设交叉监督检查,共发现了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98条。 “我们将责成各级各部门认真核查,对于顶风违纪行为将以省委‘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坚持‘一案三查’,毫不留情地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监督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湘潭市纪委负责人介绍。
责任清单制度的推行,有力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1-7月,湘潭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4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全市共立案406件407人,增长199%。(湘潭市纪委 潘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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