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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区纪委常委对口联系区委常委 协助落实主体责任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株洲市荷塘区纪委积极推进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分头对接”当助手。建立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联系人制度,区纪委班子成员对口联系一名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定期向所对应联系的区委常委报告上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主要精神和最新文件。如年初,委局各联系人将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刊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言论文章,有针对性地予以节选,并书面呈送所对应联系的区委常委。每月定期与区委常委对接,及时将上级有关具体要求以“书面清单”形式呈送,并收集常委在研究部署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每位区委常委的不同岗位职责,就落实主体责任抓什么、怎么抓,围绕市委的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逐一提出具体的书面建议。

   “分类施策”强认识。通过政策宣传、学习培训、观念阐释等形式,传导压力、深化认识。多次在区委全会等全区性大会上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行强调;制作落实“两个责任”宣传板报85块、大型户外宣传牌50块,实现了区级部门、乡镇办、村(社区)宣传“全覆盖”;组织全区基层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主体责任谈认识,亮思路,摘其要点以简报形式下发。组织召开区委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省纪委刘大放常委就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行了专题辅导;举办“学《摘编》守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巡讲报告会,邀请市纪委领导作专题报告,对落实“两个责任”释疑解惑,明确要求。在区纪委全会上,各基层党组织(部门)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签字背书”;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不定期约谈乡办党(工)委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要求、讲方法、敲警钟。研究制定考核细则,确定党委主体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规定分值,量化指标,实施归类考核。

    “分片联系”抓基层。指定专人对其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联系、指导和监督。各联系人每周定期与所联系的单位进行对接,及时传达区委、区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掌握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起上下畅通的信息反馈机制。从明晰任务、分解责任、制定措施、推进落实等方面对所联系的基层党(工)委、党组进行全程指导,并对相关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度进行跟踪调度,及时给予指导和推动。采取现场督查、跟踪督办、提醒约谈等形式,督促基层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把主体责任抓牢抓实。截至目前,已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督查2次,督查单位5个,约谈党(工)委书记4人,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荷塘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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