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定、谈、督”助推“两个责任”落实

“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纪委要突出主业主责,切实执好纪、把好关、履好责……”8月20日,桃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万军对15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集中谈话,这是该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桃江县采取“定、谈、督”等措施,明确责任边界,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效果,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定”:列出清单,突出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有的对此还认识不清,有的还不知道怎么做。”
为此,3月份,桃江县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纪委、纪委书记5个责任清单。清单中明确党委主体责任为强化统筹部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坚决惩治腐败等8个方面,纪委监督责任为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深化作风督查、强化监督问责、强化纪律审查、加强警示教育、加强自身建设等7个方面。
“清单列出来了,对于‘两个责任’,关键在于如何落实好,如有的乡镇去年查处的村干部多达8、9个,这么多村干部出问题,作为乡镇党委书记就没有责任吗?”在年初的纪委全会上,陈万军直面存在的问题。
为确保问题的解决,该县将2015年确定为“突出问题解决年”,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级组织违规开支费用到县立项争资、公款送礼、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传谣造谣、信访举报处置不力、财政性投资项目、公职人员不作为、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12个问题列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
同时,该县还建立健全了“签字背书”、责任分解落实“三书”、责任报告 、廉政巡查等8项保障制度,形成了明责、定责、追责的严密体系。
“谈”:专题约谈,廉政承诺
“作为纪委书记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6月16日,该县针对上半年纪律审查工作相对靠后的5个乡镇,由县纪委书记对1名乡镇党委书记、4名乡镇纪委书记开展“一对一”专题约谈,重点就党委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如何落实监督责任提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桃江县建立了廉政约谈和廉政承诺制度。规定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同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由县纪委书记不定期约谈下级党组织及纪检组织负责人、同级党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听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8月份,该县组织开展了集中谈话活动,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单位班子成员、分管联系单位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县纪委班子成员对各自联系单位的纪检机构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共计谈话200多人次。
“我自愿遵守如下承诺:时刻保持清楚的政治头脑……”200多名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当面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以约谈促整改,以承诺促自律,有效防止了“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督”:专项督查,追究问责
“提醒函:针对你镇2014年村级换届选举以来,反映村干部违纪违规的信访举报居高不下的情况……”3月份,向15个乡镇党委、政府发出提醒函,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4月份,对52个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12个重点问题整治情况进行集中督查;7月份,分成4个片对联系单位在纪律审查、信访举报、12个重点问题整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责任倒查。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单位,实行“一案三查”,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委的主体责任,三查纪委的监督责任。”桃江县纪委书记说。
为了强化“两个责任”,该县改变考核方法,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文件简化为“一张表”,把考核指标集中到案件查办、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质量等“拳头”工作上。
明责、履责、追责,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1-7月,桃江县共立案85件,结案73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5人,给予党纪处分41人,给予政纪处分34人。(桃江县纪委办公室 胡凤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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