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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明责督责问责 种好“责任田”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湘潭县科协主席宋某因单位司机违反规定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郭某在带队检查过程中对工作人员违规中餐饮酒制止不力受到责任追究……今年以来,湘潭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落实持续发力。

    今年上半年,湘潭县委主要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和群众关注度高的县直机关负责人进行逐一约谈。县纪委书记带队组织纪委副书记一班人对19个乡镇、60余家县直机关“挨家挨户”进行督导检查,约谈党委(党组)一班人。推行书面报告、报表报告“双报告”制度和签字背书制度,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每半年书面报告履责情况,每季度填写报表报告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报告事项签字背书做到有据可查。选取部分党政正职在纪委全会上报告“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分批定期组织单位“一把手”以及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副职接受落实“两个责任”电视访谈,面向公众作出承诺。

    该县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今年来,先后追究单位主体责任2起,分管领导主体责任12人,先后5次通报典型案例。此外,湘潭县还结合实际制定了“两个责任”考核办法,从领导班子、班子正职、班子副职、纪委书记四个层面设置考核要点,既考核班子集体,也考核干部个体,既考核党委“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又考核纪委监督履职情况,对班子带头违纪、有案不查、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加大扣分比例,以此树立良好导向,考出压力,考出动力。(湘潭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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