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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份薄清单 挑起千斤担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5-09-01 13:21 来源:湖南日报

   湘潭着力打造落实“两个责任”链条

    “作为市委书记,我必须对同志们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负责,做到在思想上反复提醒,在行为上反复敲打,使大家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严格的自律。”近日,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对全体市级领导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这是市委书记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湘潭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的缩影。

    “两个责任”是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湘潭市一直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去年9月,市委就出台了实施办法。今年6月,经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出台了《湘潭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即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其中,市委常委会的主体责任包括8个方面25条,市委书记、市长的主体责任分别为18条、17条。市委常委会成员既有共性清单,又根据自身分管工作,列出个性责任清单,大家都领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清单。

    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介绍说: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敢担当。‘5+1’责任清单全面构建湘潭市领导机关的责任清单体系,以求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凸显湘潭特色。”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湘潭市用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绝不让“两个责任”喊在嘴上、挂在墙上。今年1至7月,湘潭市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单位和6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事件41起,处理4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全市共立案406件407人,同比增长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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