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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区:一张清单兜底 两个责任上肩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区委班子主体责任8类25项,区委书记18项,区长17项,区委常委共性责任3类21项,个性责任若干,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主体责任分别为8类,22、23、20项,纪委监督责任7类32项。”这是近期岳塘区制定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的具体数量指标。

    该清单是对岳塘区去年制定的《岳塘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暂行办法》的细化,厘清了党委、纪委、集体和个人之间的责任界限,为全区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依据。“这次制定的责任清单虽然是区级层面的,但内容十分具体,我完全可以拿来就用,暂行办法与责任清单一起运用,两个责任就能纲举目张。”区直部门一负责人说。

    为了防止清单不接地气,责任脱离实际,岳塘区在制定责任清单过程中,将清单草案送到涉及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后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责任清单不能一定了之。”区委负责人态度很鲜明。该区运用“三级约谈”、“定期巡察”等五项措施,及时掌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据两个责任暂行办法和责任单位“对号入座”,“板子”到人。

    8月底,一名区直部门负责人因履责不力被追究责任。“说实话,现在肩上的担子重,生怕出问题。现在乡纪委就我一人,参照纪委监督清单和纪委书记个人单位有50多项任务,‘众责’难逃,必须拧紧发条,一项一项抓落实。”一名乡纪委书记说。(岳塘区纪委  李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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