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微力量】“毒药”的“解药”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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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湖南省衡阳县今年1月专门出台了《衡阳县关于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行为的处理办法》,其中规定,党员干部如果吸毒情节严重,可直接“双开”。自《办法》出台至今,衡阳县已经有39名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被查出涉毒。衡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肖大队长坦言,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涉毒案件的查处,相对更难一些。曾有一名干部坐在检测室内耍赖,拒不接受尿检,甚至把尿撒在了裤子和身上。
@满天星点点
“撒泼耍赖”不能成为躲避查处的“解药”,自己服下的“毒药”,后果只有自己承担。
(以上摘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新密 司丽萍
对知法犯法的吸毒党员干部,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在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的同时,还要从党纪、政纪、单位规章等方面从重惩戒,让其自食恶果。
(以上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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