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紧握“利器”让铁规发力

“要真正让铁规发力、‘利器’生威。”在9月10日召开的省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的讲话,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利剑”,巡视工作条例是发挥这一“利剑”作用的重要制度保障。8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修订后的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行之有效的巡视工作方针和经验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巡视这把“利剑”更准、更快、更灵活。
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制度利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采取严厉措施整饬吏治,对广大党员干部震动很大。但在巡视中也发现,有些干部仍然具有侥幸心理,甚至我行我素,没有真正把纪律立起来、挺在前面,有的干部对反腐败与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关系存在不正确认识,甚至错误地认为严格监督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这些错误认识,必须纠正。
条例是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力保证。条例作为党内法规,不仅规范了巡视工作的方法和权限,也规范了被巡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还规范了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和相关协作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此三者,形成党内监督的力量,构成锻造监督“利剑”的熔炉,形成党内监督落实机制。只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条例,党内监督的目的就一定能达到。
利器在手,落实为要。条例是利器,巡视是“利剑”。加强和改进我省巡视工作,必须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实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同时,完善巡视配套制度,盯住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事、重点人,才能切实发挥党内监督的利器威力。全省各级党组织务必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健全巡视成果运用机制,不断提高巡视工作水平,增强巡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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