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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试行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开展廉洁履责评估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资兴市出台《资兴市委常委会成员廉洁履责年度评估细则(试行)》,是该市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特别常委会成员试点工作的一大举措。

    每年年底或次年初,由该市纪委根据《评估细则(试行)》制度组织对市委常委会成员的廉洁履责情况进行量分,经市委常委会审核量分后确定年度评估结果,同时记入市委常委会成员廉洁履责个人档案,作为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个人推优和廉政意见征询的重要依据。必要时,由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进行廉政约谈或由市委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评估细则(试行)》对市委常委会成员年度廉洁履责评估采取百分制,按打分细则标准量分,只扣分不加分,共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估内容分为遵守党纪法规,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工作责任,依法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民主测评等四个方面。量分标准按照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边工作人员,分管、联系的部门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因违反党纪法规受到问责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分档次扣分。(资兴市纪委 陈召林 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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