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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三审三查”+“重点督促” 强化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从今年开始,湘潭市纪委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及时认真处理信访举报转送件,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今年1-8月,全市转送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569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精准分流+无缝对接,确保转送顺利及时

    为实现转送件的精准分流,市纪委严格执行“两次确认”程序。把好“分类关”,由信访室承办人员对信访举报件认真分析研判,分类管理,第一次确认信访举报件的问题属性和管辖范围。把好“审核关”,集中转送前,由信访室主任逐一过审,第二次审核确认转送单位。“两次确认”后,承办人员将信访举报件全部录入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

    转送信息确定后,转送件将被送达至各承办单位。“以往转送时,存在遗漏和超时未接收的情况。”市纪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他们实施每周一转送,每月一核对,每季一督查的“无缝对接”机制,确保转送及时、顺利、无遗漏。

    每周一,对前一周确认转送信息的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中转送。根据单位远近,灵活采取上门领取和邮寄投递等多重转送方式,并实行严格的收发确认制度。每月末通过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对转送件数量和接收情况,进行集中核对,及时纠错。每季度对转送件超时未接收和预警情况进行通报。

    “三审三查”+“重点督促”,提升办理效果

    信访举报事项调查处理完毕,并不意味着承办单位的转送件已经办结。市纪委还将对整个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审核:审核转送件报结材料是否齐全,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是否签字背书;审核信访举报问题是否全部调查清楚;审核处理意见是否妥当。这就是“三审”,即审形式、审内容、审结果。

    今年市纪委信访室在审核转送件报结材料时,发现事实清楚,但处理明显偏轻,征询相关部室意见后,建议由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处理意见。

    此外,市纪委还坚持“查系统、查案卷、查反馈”的“三查”办结机制。对转送件接收和办理情况,市纪委实行月提醒季通报半年一督查,着重查看信访举报件办结情况是否按要求录入系统,抽查反映强烈、重信重访问题的案卷资料,抽查与实名举报人的反馈情况。

    针对反映问题突出、线索具体的重信重访,市纪委进行重点转送,要求县市区按照“一提级、两见面、三不限”的原则办理。“一提级”,即涉及基层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县市区纪委提级优先办理;“两见面”,即调查之前和调查之后都要与举报人见面,争取举报人的理解和支持;“三不限”,不限原来的调查结论,重新发现与举报人的差距;不限原来的处理意见,重新调查事实;不限原来的领导表态,重新解决诉求。(湘潭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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