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查处151名“小”村官 亮剑农村基层腐败

近日,邵阳市纪委通报了6起“小”村官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这是邵阳市针对农村基层腐败,亮剑“小”村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个缩影。
自省委巡视第七组7月10日进驻邵阳市以来,邵阳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委巡视组指导下,快查快办巡视组信访交办件,切实查处一批“小”村官违规违纪的问题,并通报41件典型案例。
截至9月9日,省委巡视组共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692批次,接待1707人数。省委巡视组陆续向邵阳市纪委移交群众反映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件共七批次,总计413件,目前已经办结207件。其中,对群众反映属实或部分属实的,邵阳市已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党政纪立案151人,已给予党纪处分58人,政纪处分15人,免职17人,诫勉谈话84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其他处理的19人。
据对巡视组交办信访件情况分析,除8起反映乡科级干部外,96%都是反映村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反映村干部贪污贿赂的达42%之多,且多数涉及虚报冒领侵占国家财政专项拨款等问题,如新邵县坪上镇岱东村党支部书记蒋平民隐瞒村级收入、侵占集体资金案,邵东县魏家桥镇石湾村党支部书记姜佑林侵占集体资金案,邵阳县黄塘乡牛牯坪村原妇联主任唐银铃侵占退耕还林资金案等。
针对群众反映村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结合邵阳市纪委《关于对越级信访矛盾突出的乡镇(场、街道)实施重点管理的办法(试行)》,邵阳市将对乡镇存在多个行政村群众反映村干部违纪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乡镇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反映失实且涉嫌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邵阳市纪委信访室 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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