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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搭建“三大平台”促“一把手”履责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东安县积极搭建工作平台,进一步促进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搭建指挥平台。对下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对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工意见》和《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量化、细化。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个月制定《工作要点》。每半年听取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工作督查。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坚持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对履职不力人员予以问责。今年以来,全县对12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和1个县直单位党组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纪律处分7人,诫勉谈话5人,1个县直单位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讨。

    搭建教育平台。单位“一把手”每年至少要给本单位干部职工上一堂廉政党课,开展专题培训。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及时对有违规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县纪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每年至少组织一批党员干部到东安监狱和县委党校参观,接受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熏陶。今年全县有8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警示教育。利用民主生活会、工作会等各种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

    搭建监督平台。全县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作风建设值班制度和《作风建设值班日志》制度,单位“一把手”坚持带头轮流值班,重点对上班考勤、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工作纪律、群众办事等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悬挂群众举报投诉电话牌,把“一把手”和纪委书记手机号码公布出来,主动接受群众信访举报。每月至少带队到一线开展一次明查暗访,每月对《作风建设值班日志》进行点评。今年以来,县本级开展暗访督查22次,下发通报12期,通报典型案例8起;查处违规人员116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1人,免职1人、通报批评34人,书面检查13人,诫勉谈话9人,批评教育29人。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查处“四风”问题违规违纪行为221人次。(东安县纪委 邓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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