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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学报用报 敲廉“节”警钟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湘潭县纪委将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期刊载的《正风肃纪就要绷住劲、不发散》、《买月饼可开会务费发票?》两篇评论员文章,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单》的形式予以转发,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落实监督管理举措。将省纪委《关于不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严防中秋、国庆期间不正之风反弹的通知》两个文件予以转发,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层层传达学习,切实将省纪委“十条禁令”和有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节日期间,通过电子政务内网连续几天向全县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发送廉政信息,信息内容涵盖省纪委“十条禁令”、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等,做到念“紧箍咒”,打“预防针”。

    制定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组织县委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等12个职能部门召开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对“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精神,特别是省纪委“十条禁令”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要求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在“两节”期间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乡镇纪委、县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天易示范区纪工委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县纪委将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专项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四风”问题严重的乡镇或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湘潭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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