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出台《巡视联络工作实施办法》 明确巡查工作程序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省委巡视工作的联络服务和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落地,怀化市出台《中共怀化市委巡视联络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条例》出台后,怀化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并组织全市正处级以上单位和各县市区委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同时,怀化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五人小组”还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巡视联络和巡视督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以往开展巡查工作遇到的问题,确保《办法》“接地气”。
《办法》明确了市委巡视联络机构框架和人员,成立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联络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联络办)和六个巡视督查组,固定工作人员,组长由正处长级干部担任,开展巡查时,从市直相关单位抽调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巡查人员。《办法》对联络组和联络办的具体职责、巡查工作的13个方式、12道程序、巡查对象和巡查结果的运用进行了明确,使《办法》更具指导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办法》还对巡视联络机构工作人员提出严格工作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等。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推动全市巡视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构建了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省委巡视第二组向怀化市委反馈意见之后,怀化市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扎扎实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下发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将巡视组反馈意见分解为4个方面11个问题48个具体事项,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全力以赴打一场集中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歼灭战、完成整改任务的攻坚战,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了16次督查督办,目前,整改工作全面取得进展,得到了省委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据悉,怀化将全力开展新一轮巡视联络和巡视督查工作,对市直单位、市属企业、重点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省委巡视组要求督促整改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查。(怀化市纪委宣传部)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