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节前厅领导约谈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强化纪律意识

“当节日迈着欢快的脚步迎面走来,带来的不止是欢乐祥和的轻松氛围,还有改进作风、纠正‘四风’的重大考验。我们衷心地希望您: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十个严禁’要求。”
这是中秋国庆节前夕,驻省文化厅纪检组向厅领导、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厅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发的一条廉政短信提醒。
省文化厅狠抓两节纠四风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一是领导以身作则。省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下发后,省文化厅党组高度重视,厅领导带头执行省纪委“十个严禁”。在中秋节前夕,每名厅领导分别与分管领域、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厅机关、厅直各单位利用门户网站、墙报、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将省纪委“十个严禁”等有关党风廉政纪律要求、监督举报方式等内容进行宣传和公示。驻厅纪检组利用反面典型问题警示教育作用,向各单位、各部门通报了全省10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8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问题,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廉洁意识。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厅直文化系统实际,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重点内容、工作方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省文化厅对厅直有关单位“三公经费”使用、党员干部遵守“十个严禁”、上班纪律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发现和纠正。四是层层传导责任。厅党组明确要求,对落实责任不力,顶风违纪者,将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要求,不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要从严追究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驻省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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