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对纪检干部实行最严“禁酒令” 参与公务接待一律禁酒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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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耽误时间还误事,不喝又拉不下面子,有了‘禁酒令’,大家都轻松啦!”节后一上班,株洲市纪委干部小罗高兴地说。
9月30日,株洲市纪委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发布禁令,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中餐一律不准饮酒、参与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涉及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其他公务活动按相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组织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得用酒,违反上述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在全系统进一步严明和重申公开办公、首问责任制等8项纪律。
既监督别人,也严格要求自己。国庆节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连发禁令严律己,并开展了纪律督查找问题。9月25日,市纪委派出2个督查组,对本委机关和部分县区纪委、市直单位纪检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督查表明,被查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基本具备纪律约束意识,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较好,无衣着举止不雅、串岗闲谈、电脑观看无关内容等违规行为。
不过,暗访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比如请假报告制度执行不够,个别干部外出公务未及时告知单位;办公室门牌提示不准确,个别干部外出或归岗,未及时调整门牌提示;个别干部办公物品归置较零乱,文件材料随意放置。
下一步,市纪委将继续严明纪律要求,向县市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织、市纪委机关各部室开展经常性的工作提醒,同时保持督查暗访常态化,深入持续开展暗访、督查,改进作风、提升形象。(株洲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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