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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廉政短信 “周报告” 敲响“两节”警钟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每逢佳节倍思廉。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6周年纪念日,全县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对党忠诚、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廉洁、文明、健康、平安的‘轻松节’。”10月1日,长沙县各县级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都收到了这样一条廉政短信。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长沙县纪委早部署、早安排,开展了“清风明月·廉洁中秋”系列活动,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并组织了一系列的监督检查,对中秋、国庆期间发现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到位。

    9月16日,长沙县召开第三季度作风建设讲评会议,通报讲评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对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和正风肃纪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营造“洁”日氛围,县纪委还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洁教育。9月7日以来,县纪委以“每逢佳节倍思廉”为主题,共向领导干部发送手机短信1800余条次,各单位同时将短信内容转发至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内的党员干部,进行早提醒、早警示。在湖南省纪委提出中秋、国庆“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之后,县纪委及时将“十个严禁”转发至全县各单位,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此外,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展播以“清风明月·廉洁中秋”为主题的廉政公益广告,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同时,严格执行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报告制度。长沙县纪委本着早提醒、早警示的原则,于2015年8月底就已召开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会议,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中秋、国庆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县纪委要求每周各单位党政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必须填写《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报告表》并据实上报,对自己和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工作签字背书,由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汇总上报。凡在中秋、国庆期间承诺“零违规”,又被县纪委发现违纪问题的,将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追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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