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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协同办案拓展线索发现渠道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依托反腐败协调小组,构建多部门协同办案机制,形成一张发现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的“天网”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部门在侦查一起经济案件时,发现市刑侦支队法制科原科长潘某涉嫌以案谋私、收受他人贿赂,根据长沙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协同办案的有关规定,立即将线索移送市纪委。

  这样的移交,在长沙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已形成成熟的工作机制。去年以来,长沙市出台《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办案方法》和《案件线索管理制度》等规定,构建多部门协同办案的机制,形成一张发现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的“天网”。

  据了解,在处置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方面,长沙市打破“条块分割”,实行“无缝对接”、信息共享、紧密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受理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中,涉及党员干部涉嫌违反党纪政纪以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线索,均要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即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由该室对这些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根据线索反映的内容和涉嫌违纪人员的级别,或转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办理,或督促县(区、市)纪委、市直单位机关纪委调查处理,确保违纪问题线索全扫描、无遗漏。另外,公安、检察、法院在办理经济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案件过程中,遇到领导干部干预、阻挠办案或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也要及时告知纪检机关,由纪检机关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

  长沙市还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在线索处置、办案协调配合和案件移送等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导致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遗漏或延误查办,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问责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风反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各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优势互补,才能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拓展线索渠道,形成强大合力。”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检察、审计、市委巡查机构等部门共向市纪委移交违纪问题线索304件,市纪委根据提供的线索,共查处违纪党员干部202人。(甘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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