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对直属单位开展巡查工作

为了落实省委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搭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综合平台,助推“三转”,省卫生计生委在直属单位开展巡查工作。日前制定下发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直属单位巡查工作暂行办法》,成立了委党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委领导任副组长,委办公室、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及驻委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巡查工作办公室设在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
巡查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重点强化对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中央、省委和委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巡查主要采取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两种方式,计划用5年的时间完成对省卫生计生委所有直属单位的巡查。
巡查期间,巡查组将严格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委党组《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听取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的整体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个方面的专题汇报;与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能科室负责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民主党派代表、工人代表、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和在被巡查单位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别谈话;接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调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深入职能科室和相关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收集意见和反映。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会议确定第一批巡查的两个单位已于10月9日和10月13日分别召开了巡查工作动员大会。两个巡查组已进驻被巡查单位开展巡查工作。按计划本轮巡查为期1个月。(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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