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茶陵:出台“十严禁”规定严肃改革工作纪律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茶陵县出台“十个严禁”的纪律规定,推进“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政府机构、乡镇区划调整”改革。

    其主要内容是:严禁突击提拔干部、违规进人进编和调进(调出)人员,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封官许愿、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凭证,虚报债权债务;严禁违规转移、变卖公共财物,侵占、挥霍、损害国家和集体资产;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金礼品、组织外出旅游;严禁违规购置、更换公务用车和其他办公设备;严禁散布扰乱改革的谣言,不得利用网络等媒体造谣中伤、诽谤他人,干扰改革;严禁泄露国家机密、跑风漏气。

    该县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维护改革工作大局,带头支持改革工作,遵守纪律规定。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改革各项政策和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一经发现,严肃追责。(茶陵县纪委  闻铭)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