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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党员被司法执法机构处罚 7日内报区纪委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石峰区纪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召开了17个直属党(工)委、党总支书记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了纯洁党员队伍,严格执纪问责专项治理活动。

    是否按照党章规定严格执行,各级党组织是否存在“长期失联”党员,对违纪、违规、违法的党员处理是否落实到位,都是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管理权限,在本月底以前,完成对全区12000余名党员的专项治理排查,对违纪、违规、违法的党员,按照处理权限及时处理到位,并上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党员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员违纪违法行为应处理而未处理的,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两个责任”。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教育,严格“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评议,扩大群众监督。对党员处置要从严,要把限期改正、劝退、除名手段真正用起来。今后,若发生党员被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处罚的党组织,应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区纪委案管室。每半年,各级党组织要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区纪委,没有此方面情况的单位也须实行 “零报告”。(石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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