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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做模范践行的表率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为党内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必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自觉做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表率”。10月30日,湘潭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在会上要求。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带头学习两项法规,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自觉学习贯彻的表率、做模范践行的表率。对于《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具体做到四个方面:一是要坚持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通过撰写理论文章、研讨交流、辅导讲座、知识测试、以案释纪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加强学习宣传,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二是要坚持从严监督检查,加强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是否按照两部党内法规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否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三是要坚持从严执纪,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敢于担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织密监督制约之网,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对违纪行为不放任、不迁就、不姑息,决不让党内法规成为“变形金刚”,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要坚持从严问责,决不让责任落实成为“稻草人”。严格落实《湘潭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对挑不起“一岗双责”担子的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湘潭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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