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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今年以来立案170件 给予党纪处分168人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永定区纪委深入“三转”,突出主业,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截至目前,全区共收集处理上报案件线索653件;立案170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11%,给予党纪处分168人。

    开辟实名举报优先办理“绿色通道”,通过下访、举报、网络舆情、新闻媒体监督、明查暗访、排查清理历年信访举报件等多种形式搜集案源线索;通过公检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行使业务职能过程中发现违纪线索。截止目前,在信访举报中挖掘线索40多件;在各部门向区纪委问题反映中挖掘线索23件。

    先行先试,提出了办案人员、经费、场所、车辆、领导机构“五个标准化”的工作要求,加大了办案投入,强化了办案经费兜底。年初,对委局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增设了3个纪检监察室,确保执纪监督工作的内设室占机构总数的80%以上,直接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的人员占总人数的65%以上。

    突出办案重点。以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快查快办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立案查处贪腐等重点类案件47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四风”类案件31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7批32件,问责160余人;启动“一案双查”,对区政府办、区城管局、南庄坪街道等3个单位的“一把手”、纪检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执纪问责。

    把工作压力传导到基层,督促乡镇纪委办案,突出工作实效。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乡镇(街道)办案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督促,明确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实行党(工)委责任制,每季度对全区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办案通报》,对查办案件工作不力、成效不显著的5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进行工作约谈。今年以来27个乡镇(街道)纪检组织查办案件82件。

    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突出工作效率。研究制定《永定区关于加强与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会议、线索报告、线索移送、信息查询、大案要案组织协调等机制。积极推行大要案件片区协作办案、交叉办案等工作模式,建立“反腐败办案人员库”,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截止目前,办案人员库已达140人。

    规范办案制度和程序,狠抓办案安全。新建400多平米办案场所,制定办案场所安全防范和应急预案及陪护人员工作纪律等规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办案流程管理,从初核、立案到办案措施使用、移送司法机关等环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永定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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