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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严明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五项纪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邵阳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邵东县要在2016年元旦前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该县纪委近日下发文件,严明5项纪律,为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妄议改革,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对涉及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不得擅做主张,各行其是。二是严明组织人事纪律。要求各涉改单位不得在改革期间进行人员调整,不得突击进人,不得进行机构编制和职数调整。三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涉改单位干部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切实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不得因改革而取消便民服务点和代办网点,不得收取因乡镇更名而需更换的各类证件费用。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传播小道消息,要加强对文书档案、资料、印章以及涉密文件的保管和交接,防止遗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要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四是严明财政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产清理登记、处置和财务处理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加强资产和账户管理,不得瞒报漏报财会账目和凭证,不得擅自处置公款公物。五是严明廉洁纪律。要求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严禁利用公款请吃请喝、严禁各种形式的迎来送往。

    该县纪委强调,凡单位出现工作懈怠、资产流失、发生事故等,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凡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出现封官许愿、跑风漏气等行为的,一律调离岗位;凡涉改单位领导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一律先就地免职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凡干扰改革工作进行造成重大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邵东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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