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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24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约谈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鹤城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凸显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区纪委组织衔接区委中心组警示教育1次、开展区纪委班子和委局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5次,区纪委书记给乡镇(街道)、区直单位纪检机构负责人上廉政党课1次,集中学习了《高速公路上的腐败陷进》、《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针对党员干部的岗位特点、廉政风险点以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谈话提纲、拓展谈话方式、严格谈话程序,组织开展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一般党员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止目前,区纪委就苗头性问题约谈32人、函询8个单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短信服务平台和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向全区党员干部发出廉洁过节“十条禁令”等警示信息。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信访核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区纪委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明察暗访1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问题23起,其中查处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案件2件、2人,查处各类违规公务用车2台(次),下发通报2期,点名道姓曝光62人,因作风问题立案调查1人,24名单位领导因单位干部职工存在作风问题而被约谈。建章立制,常态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

    细化责任分解,制定了鹤城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健全了责任报告制度、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年初组织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与区委签订了《怀化市鹤城区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责任书》,就落实“两个责任”签字背书,促使各级党组织更加自觉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区纪委深入全区各单位组织开展了2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各区纪委常委按照联点名单,先后60余次深入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业务指导、政策宣讲、督导检查,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坚持“一案三查”,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约谈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24名领导干部。(鹤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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