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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制压实“两个责任”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邵阳市北塔区委下发《委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的通知》,对区委、区政府领导所分管及联系乡办场、区属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实行抄告制度。

  “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不但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而且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党委、政府的一些领导无法及时掌握分管及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北塔区纪委负责人介绍说,“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创新思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区委、区政府领导分管联系的乡办场、区属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行抄告这项监督举措。”

  据介绍,实行抄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乡办场党(工)委、区属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重要涉纪信访或违纪违法、被谈话教育提醒及问责情况,以及乡办场、区属部门重要廉情和作风建设情况等。抄告制度由区纪委负责具体实施,拟定需要抄告的内容经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抄告单。

  文件还规定,区委、区政府领导接收抄告单后,要及时督促有关乡办场、区属部门整改落实。区纪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并及时向区委报送抄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发现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抄告内容不重视,或督促整改不力,将根据北塔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形成“负面记录”报市纪委,存入该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档案。

  抄告制度的推行,既立足强化纪委同级监督功能,更着眼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处置追责,全程都由纪委负责,无法体现主体责任。实施抄告制度,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施其职、共同负责,这不仅有利于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情况,还能实现党委、政府、纪委三方共同监督,真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北塔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北塔区纪委  阳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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