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廉政抄告单”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近日,南岳区崔秀兰副区长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一份《南岳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抄告单》,指出她所分管及联系的区食药监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执法行为和财务管理有待规范等问题,要求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该局迅速针对问题落实措施并加以整改。
这是南岳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创新的监督举措。自今年六月份全区巡查工作开展以来,南岳区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区纪委结合发现的问题,已发出了类似的“廉政抄告单”30余份,指出问题100余条,在加强同级监督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
南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胡显西介绍说,在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过程中,会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党委、政府一些领导干部一时无法掌握分管及联系乡镇(街道)、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现象。在这一背景下,南岳区纪委拓展思路,实行党风廉政抄告制度。“廉政抄告单”的内容包括乡镇(街道)党委、区直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包括乡镇(街道)、区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要涉纪信访或违纪违法、被问责、被“约谈、诫勉谈话”等教育提醒的情况,以及乡镇(街道)、区直单位重要廉情和作风建设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区纪委对相关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拟定需要抄告的内容,经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向分管(联系)的区委、区政府领导发送“廉政抄告单”。
该区要求,区委、区政府领导接收抄告单后,要及时督促有关乡镇(街道)、部门予以整改落实。乡镇(街道)、部门要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分管及联系领导报告。区纪委对相关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南岳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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